医疗保险
医保患者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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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西省、西安市参保患者出院时在起付标准以上才可享受统筹支付报销,起付标准为减去非医保项目、医保限量药、超限量部分后费用。

省基本医疗保险患者住院起付标准

文件号:陕政办发[2005]112号

医院级别

起付标准

第一次

第二次

第三次

三级

850

660

400

二级

550

300

200

一级

400

200

100

执行时间:2006年1月1日起执行

市基本医疗保险患者住院起付标准

文件号:市劳发[2008]70号

医院级别

起付标准

第一次

第二次

第三次

三级特等

950

800

550

三级

800

550

350

二级

600

350

250

一级

450

250

200

执行时间:2008年12月10日起执行

  根据医保部门规定,我院按三级特等医院标准执行。
  外地医保及区县医保起付标准按当地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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