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PO办公室简介 |
为保障我院人体器官捐献工作规范开展,不断完善科学、高效、公平、公正、公开的人体捐献器官获取与分配工作体系,完善器官捐献的组织建设,依据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国OPO联盟和陕西省卫生计生委相关政策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医院于2016年3月14日成立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OPO办公室。 OPO办公室在省卫计委和医院的领导下、在XAOPO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我院器官捐献与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的工作的管理、确保医院器官移植业务更加科学、规范、有序、高效地发展。 一、XAOPO基本原则 XAOPO是从事我院器官捐献工作的管理和业务组织机构,在省卫生计生委和医院的领导下,在中国OPO联盟的指导下,负责规划、组织和协调我院的器官捐献工作。 二、XAOPO委员会 主 任: 刘青光 副主任: 薛武军(常务)吕 毅 委 员:(按姓氏笔划排序) 丁小明 王 博 王 强 石秦东 付军科 许锁春 孙学军 杨 健 陈 葳 屈秋民 秦 莉 谢万福 三、XAOPO委员会下设OPO办公室,挂靠医务部,业务上在XAOPO委员会指导下开展工作 办公室主任:邹余粮 办公室常务副主任:盖晓红 办公室副主任:丁小明 王 博缑永强 协调员:(按姓氏笔划排序) 王 丽 刘林娟 花 静 吴 坤 陈国振 邵译萱 贾丽娜 党婉莹 黄 瑛 四、XAOPO职责 (一)制定我院器官捐献发展规划、相关制度、技术规范和工作流程,并对医院、各级卫生计生委及国家OPO联盟负责; (二)组织和指导器官捐献协调员的工作; (三)对其服务范围内的潜在捐献人进行相关医学评估; (四)依照《人体器官移植条例》的规定,与捐献人或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以下简称近亲属)签订人体器官捐献知情同意书等人体器官捐献合法性文件; (五)维护捐献器官的功能; (六)将潜在捐献人、捐献人及其捐献器官的临床数据和合法性文件录入中国人体器官分配与共享计算机系统(以下简称器官分配系统); (七)使用器官分配系统启动捐献器官的自动分配; (八)获取、保存、运送捐献器官,并按照器官分配系统的分配结果与获得该器官的人体器官移植等待者(以下简称等待者)所在的具备人体器官移植资质的医院(以下简称移植医院)进行捐献器官的交接确认; (九)对捐献人遗体进行符合伦理原则的医学处理,并参与缅怀和慰问工作; (十)保护捐献人、接受人和等待者的个人信息,并保障其合法权益; (十一)组织其服务范围内医疗机构的相关医务人员参加专业培训,协助卫生(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对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进行定期的培训和考核,开展学术交流和科学研究; (十二)向社会公众提供人体器官捐献知识的普及、教育、宣传等。 五、协调员职责 (一)开展人体器官捐献知识及政策的普及、宣传和咨询工作,动员社会公众参与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人体器官捐献志愿登记者信息; (二)向潜在捐献者家属讲解人体器官捐献相关知识、法律法规及政策;了解潜在捐献者病情演变、死亡判定过程及家庭情况,并按有关要求收集、整理、上报相关信息及资料; (三)见证器官分配过程,联系、协调器官获取组织;见证器官获取和遗体复原过程;参加对捐献者的现场默哀仪式; (四)器官获取完成后,与器官获取组织人员完成工作交接,按照要求收集整理相关资料,报地方管理机构存档; (五)参与缅怀纪念捐献者和慰问救助家属的工作; (六)完成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或地方管理机构交办的其它业务工作。 六、OPO办公室专职干事职责 (一)器官移植伦理会秘书 1.管理:根据国家卫生部相关法律文件,结合本院实际为器官移植伦理工作起草相关职责文件,书面审核要求等,对日常临床申报材料进行指导。对所有文字性资料的整理、记录、保管; 2.审核:对每例申报材料的审核。对活体患供者双方情况的核实,对是否自愿捐献个人器官真实意愿的核实; 3.汇报:对审核核实过的每例移植病例上报伦理会每位委员,征询意见,整理并发布最终意见; 4.伦理会其他各类事务。 (二)移植科室工作协调 1.协调员的资质审核、配合省红十字对协调员的年审工作等; 2.移植科室各类需要医务部行政审批的申请、报告的流转、报批等; 3.脑死亡判定相关协调事宜; 4.其他需要协调的事宜。 (三)办公室工作 1.办公室设备、办公用品、器官捐献的相关资料、宣传材料的管理; 2.定期整理、完善器官捐献的各项文件; 3.办公室各类总结、计划等; 4.办公室财务核销、资产申购等; 5. DCD对外接待、咨询窗口等相关事宜; 6.其他办公室内勤相关工作。 (四)其他 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医院的指令性任务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