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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被西安市委、市政府授予“创建文明城市——特别贡献单位”荣誉称号
发布时间:2015-10-27   文章来源:党院办   责任编辑:郭俊  (点击: )

4月17日上午9时,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总结表彰暨巩固提升工作动员大会在陕西宾馆陕西大会堂主礼堂隆重举行。西安市委常委、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及省、市文明办的负责同志出席会议,各区县、开发区、市级各部门、中省驻市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以及西安市参与“创文”的各界代表共计1000余人参加会议。省委常委、市委魏民洲书记出席会议并讲话,大会由董军市长主持。鉴于我院在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中发挥的积极作用,被西安市委、西安市人民政府授予“创建文明城市——特别贡献单位”荣誉称号。

  2014年12月,为了做好中央文明办对西安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医疗“窗口”行业实地考察的迎检工作,发挥广大医务工作者在城市文明提升中的积极作用,助推我市打赢“创文”攻坚战,我院与市、区创文办密切配合,就迎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医疗“窗口”行业实地考察进行了充分部署,成立了以党委书记、副书记为正副组长,13名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小组。通过创文氛围营造、规范投诉处理接待、设立志愿者服务站、强化院内控烟、完善便民服务、提升创文知识全员知晓度等举措,积极宣传、广泛动员、强化责任,经过近1个月的深化创建工作,有效提升了医院精神文明建设水平,巩固了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工作成果,为提升城市名片内涵发挥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省委常委、市委书记魏民洲在总结讲话中指出,西安荣获“全国文明城市”称号,承载了全市上下万众一心、锲而不舍的奋斗和追求,凝结着全市人民群策群力、共创共建的汗水和心血,对于提升城市形象、优化发展环境、彰显城市品牌,意义重大而深远。他强调,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只有更好、没有最好。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对照“五个扎实”新要求,实现由“创建文明城市”向“建设城市文明”整体跃升。要紧盯“四个全面”,提升创文层次;要凝聚各方共识,保持创文常态;要服务经济发展,强化创文效应;要弘扬核心价值,突出创文主题;要建设宜居城市,坚持创文根本,在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新起点、加快国际化大都市建设中谱写文明新华章!

  1996年,西安正式启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2015年2月28日,历时18年,西安被中央文明委正式命名为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全国文明城市,是最具价值的金字招牌,是对一个城市的最高褒奖。这块奖牌饱含着省委、省政府对西安多年的关心与期待,饱含着全市850多万人民18年的不懈努力与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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