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通知
关于申报2023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7-20   文章来源:继续教育培训中心   责任编辑:郭俊  (点击: )

全院各科室:

根据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文件(全继委办发[2022]13号)实施办法,陕西省2023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展开,现就做好我院2023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23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由继续教育培训中心统一组织申报工作。新申报项目时间:2022714日—825

国家级继教项目每年只能申报一次,请各单位务必在申报截止日前提交申报材料,逾期申报网站将自动关闭,则无法申报。

二、实行网上申报、网上评审和网上公布,报送打印的申报材料必须按照统一的格式填写申报表。申报项目需报送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见附件1,2023年为新版申报表请务必使用附件中的新版申报表填写),申报项目报送的打印申报材料项目负责人签字栏要求有负责人手写签字

三、申报要求:2023年国家级项目申报项目内容要符合国家卫生人才培养的需求,突出科学性、先进性和可推广性的特点。2023年国家级项目申报要求变更较大,申报项目前请务必认真阅读申报文件及附件要求

四、申报学科及专业:包括基础医学(基础形态和基础机能)、临床内科学(含传染病学科和精神卫生学科)、临床外科学(含麻醉及皮肤、性病学科)、妇产科学、儿科学、眼耳鼻喉科学、口腔医学、影像医学、急诊学、医学检验、康复医学、全科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药学、护理学、医学教育与卫生管理学科。

五、项目申报条件

1.本学科的国际或国内发展前沿;

2.边缘学科和交叉学科的新进展;

3.国内先进技术、成果的推广,国外先进技术、成果的引进和推广;

4.填补国内、外空白,有显著社会或经济效益的技术和方法;

5.当前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传染病防控或突发应急事件等重点工作领域的研究成果。

六、批准及公布: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对所申报的项目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学科组专家对通过形式审查的新申报项目进行网上评审(各省级继续医学教育管理部门及其他向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直接申报项目单位可利用国家级CME项目网上申报及信息反馈系统进行网上初评)。经核准,于每年年底前公布下年度评审通过的项目(第一批项目),于每年3月底前公布当年度公布当年度备案项目(第二批项目)和当年度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项目;并择期公布不同意项目和经整理汇总的不同意原因。

请各申办单位根据项目的公布时间,适当安排和确定项目的举办时间(备案项目和基地项目须安排在项目举办年度的4月1日以后举办)。

七、注意事项:每个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每年举办的期(次)数不超过6期(次)。请各有关单位根据项目的公布时间,适当安排和确定项目的举办时间。

八、其他:凡弄虚作假等违规申报,一经发现将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不批准、批评、全国通报、责令停办、取消1-3年申报资格等处罚。

九、为配合国家级医学中心建设,请各科室务必积极申报罕见病相关内容。

十、请各科室积极准备,认真设计项目内容,按时发送资料。电子版发送至41769648@qq.com电子版由继续教育培训中心统一组织申报,待电子版申报表提交成功后统一打印成纸质版联系申报人在负责人签字栏手写签字

继教中心联系人:赵媛

联系电话:18629094705

继续教育培训中心

2022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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