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车辆管理方案经一个月试运行,在充分听取职工意见并借鉴有关单位管理办法基础上,对我院车辆管理方案做出调整,调整方案经第39次院领导晨会决议通过。根据决议,我院自2013年11月1日起严格执行凭卡入门制度,未办理停车卡者,不得进入院内。现将停车卡办理相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办理办法:
停车卡实行严格审核。经人力资源部、总务部审核并出具相关证明,持财务部收费凭证,凭本人车辆行驶证或配偶行驶证(须提供结婚证)或子女行驶证(须提供户口本)等资料,在保卫部办理停车卡。坚决杜绝非本通知范围内车辆办理停车卡。
已办理的停车卡,由保卫部负责,财务部、人力资源部、总务部等相关科室协助,对办卡资格进行确认,不符合者扣除相关费用后退费,并收回停车卡;符合资格者退回高于规定标准的金额。
二、办理流程
总务部---(核对院内外职工及相关手续)---财务部(交费)---保卫部(凭交费票据登记信息及办理)。
三、办理规定
1、院在岗职工(含三年合同聘用制职工)办理年卡需持本人工作证、房产科证明、机动车辆行驶证,经核对后方可办理。
2、院职工子女及亲属办理机动车辆进院年卡需持本人身份证、机动车辆行驶证及可证明本人与院内职工为子女或其他亲戚关系的户籍证明,经核对后方可办理。
3、院职工原则上每人只限办理一张年卡(含双职工),如需办理第二张年卡,除提供所需办理手续外,将加倍收取办理费用。
4、进修人员凭本人身份证件、医务部出具的进修证明及本人机动车辆行驶证进行办理。
四、收费标准
1、院内居住在岗职工1200元/年/车;离退休职工暂按1500元/ 年/车;
2、院外居住在岗职工500元/年/车;
3、本院职工子女及职工第二辆车收费标准:2000元/年/车;
4、进修人员按院内居住在岗职工1200元/年/车标准办理(不足一年按100元/月/车标准办理);
5、每位在岗职工仅享受1辆3D停车卡,双职工家庭按一位职工计算。
五、使用期限
停车卡的有效期(包括已办和新办)均为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 。
2013年11月1日起严格执行凭卡入门制度,未办理停车卡者,不得进入院内。
六、办理时间地点
时间: 10月31日 上午:09:00—11:30 下午:2:30—5:30
11月01日 上午:09:00—11:30 下午:2:30—5:30
地点:总务部三楼(基建办会议室)
保卫部
201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