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通知
关于申报2014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8-17   文章来源:   责任编辑:郭俊  (点击: )

各科室:

  为贯彻落实《“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医药卫生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1-2020年)》和《卫生部关于加强“十二五”期间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推进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现就做好我院2014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2014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由教学部统一组织申报工作。申报项目时间为2013年8月17日—8月30日。

  二、按照中华医学会的相关要求,实行网上申报、网上评审和网上公布,报送打印的申报材料必须按照统一的格式填写申报表。申报项目需报送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表(见附件1),申报项目报送的打印申报材料授课教师签字栏要求有授课教师签字。

  三、申报的学科专业包括基础医学(基础形态和基础机能)、临床内科学(含传染病学科和精神卫生学科)、临床外科学(含麻醉及皮肤、性病学科)、妇产科学、儿科学、眼耳鼻喉科学、口腔医学、影像医学、急诊学、医学检验、全科医学与康复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药学、护理学、医学教育与卫生管理学科。为加强全科医学人才培养,2014年重点鼓励和支持申报全科医学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四、申报要求:2014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应紧密围绕卫生人才培养的重点需求,突出科学性、先进性、战略性和可推广性的特点。

  五、2014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分二批公布。经审核批准项目作为2014年第一批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于2013年12月底前予以公布,第二批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于2014年3月底前予以公布。

  六、每个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每年举办的期(次)数不超过6期(次)。请各有关单位根据项目的公布时间,适当安排和确定项目的举办时间。

  七、请各科室积极准备,认真设计项目内容,按时报送资料。电子版一份发送至wyt555@126.com。联系人:王雨桐,联系电话:029—85323224。

                                教学部

                                2013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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