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职工:
按照陕西省卫生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2年度卫生系列未开考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我院组织职能部门对申报人员的个人材料进行了联合审查,并按程序将申报材料向全院职工进行公示,欢迎全院教职工参阅、监督、提出意见。
公示地点:行政院区(原卫校)3层304室
公示时间:2023年1月11日至13日(本周三至周五)
联系电话:纪委监察室85323210
人力资源部85323212
人力资源部
2023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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