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通知
关于申报2023年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16   文章来源:继续医学教育培训中心   责任编辑:郭俊  (点击: )

全院各科室:

根据陕西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文件(陕医继教办发〔2022〕4号)实施办法,陕西省2023年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展开,为做好我院2023年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及有效时限

(一)申报时间:

20221117—129(请务必按照通知所述申报时间进行项目申报,过期网站关闭无法申报)。

(二)有效时限

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实行备案和有效期制度,项目有效期时限为二年。已批准公布的项目应在规定时间内举办,因故未举办需提交书面报告申明原因,否则不得申报新的项目。

二、申报标准及要求

(一)申报标准

项目应以现代医学科学技术发展中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为主要内容,突出针对性、实用性、创新性。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本学科国内或国际发展前沿;

2.与本学科相关的边缘学科、交叉学科的新进展;

3.本学科国内外先进技术、成果的引进和推广;

4.填补本学科空白,预期有显著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的技术和方法;

5.面向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的实用知识和适宜技术;

6.涉及医学法律法规、人文等有关领域的新成果。

(二)项目申报要求

1.同一项目不得通过不同申报单位重复申报;

2.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负责的项目内容须是其所从事的主要专业或研究方向。其当年负责的新申报项目最多不超过3项且需承担项目的授课任务。项目负责人须为在职(岗)工作人员;

3.项目理论授课人员中具有高级职称人员应占80%以上,实验(技术示范)授课人员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其专业应符合授课内容的学科专业;

4.申报表应按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填写,如有不实、虚假、错误信息及未按要求填写,一经发现,将不予通过;

5.项目每年举办的期(次)数不得超过6期(次);

6.申报项目举办地点须在中国内地,严禁在国家明令禁止举办会议的风景名胜区举办。

三、申报程序

(一)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统一进行网上申报,请各科室认真填写项目申报表《陕西省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单位确认表》(拟申请备案的填写《陕西省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备案确认表》)并及时提交电子版表格(见附件);

(二)陕西省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只受理网上申报,不接受线下申报;

(三)申报授课内容与实际授课内容出入较大,不予办理学分证明申领手续;

(四)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备案均不得收取费用。

四、项目备案要求

2022年获批并已经举办的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拟2023年再次举办的,请按照要求进行备案。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未能举办的2022省级继续医学教育新申报项目,如2023年拟继续举办的,可填报备案,申请作为2023年备案项目。备案只可进行一次。

请各科室积极准备,认真设计项目内容,及时将电子版发送至41769648@qq.com.由继续教育培训中心专人统一组织网上申报。请务必留下相关联系方式,以便及时沟通。

联系人:赵媛

联系电话:18629094705

继续医学教育培训中心

2022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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