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各科室(部门):
为助力国家医学中心建设,促进我院临床研究高质量发展,临床研究中心持续构建,积极推广Clinical Trials试验注册、RedCap数据管理、医学大数据测算平台、网络公共数据库等技术平台;积极开展临床研究学术沙龙、咨询培训,实施精细化课题管理,推动国内、国际多中心临床研究的开展,发表高水平的原创临床研究论文,建立高质量临床研究数据库及规范化科研病历,助力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申报,全面提升我院临床研究的国内、国际竞争力。
结合既往课题申报情况,我中心2022年临床研究课题经费资助分为四大类:重点项目、面上项目、临床研究基地建设项目(备注:仅用于支持已获批的省级临床研究基地)和东院区临床研究支持项目。具体申报事宜如下:
一、重点项目
1. 资助金额:共支持4-6项,资助金额30-50万元/项,共计200万元。
2. 申请条件:
(1)我院在岗职工,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2)5年内代表性SCI论文(2017年9月1日至今的Article,第一作者及末尾通讯作者)3篇,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代表性SCI论文中至少1篇≥5分(Article);代表性SCI论文中至少1篇发表在中科院SCI二区以上期刊(Article,中科院分区以2021年12月基础版为准)的临床研究类论文;
(3)重点支持方向:
a. 临床意义较大、设计良好、以制定诊疗指南和技术规范为目标的全国多中心临床试验;
b. 医工交叉前沿领域: “医学+信息”、“医学+制造”、“医学+材料”等相关领域的临床研究;
c. 大型队列研究、基于大数据的真实世界研究
(4)2021年度临床研究基地项目的研究团队负责人不得申报重点课题。
(5)2022年度学科临床研究中心项目建设所在科室人员不在本次资助范围,请申报本学科临床研究中心子课题。
3. 完成期限及考核条件:获得资助的重点项目完成期限为3年;要求按照研究方案完成课题相关的研究内容,建立完整、真实、准确的临床研究数据库和规范化科研病历,并至少完成以下任务之一:
① 影响因子大于10分的SCI收录临床研究类文章(Article)1篇
② 研究成果被行业认可的指南采纳或转化为发明专利
③ 基于该研究成功申请国家级临床研究属性课题
④ 基于该研究成果获得陕西省科技进步一等奖及以上奖项。
4. 本次重点课题评审“择优资助、宁缺毋滥、严格追责”。
二、面上项目
1. 资助金额:共支持30-35项课题,包括罕见病课题2项,用于发展我院罕见病临床研究,资助金额2-5万元/项,共计150万元
2. 申请条件:
(1)我院在岗职工;
(2)5年内发表SCI论文一篇(Article,作者顺序需为第一作者或末位通讯,发表时间为2017年9月1日至今);
(3)既往获得本中心资助的在研面上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本年度临床研究面上项目。
(4)罕见病课题:科室主任或者经科室主任同意的罕见病研究骨干;研究课题覆盖至少10个罕见病种;至少一个被研究的罕见病种能够开展多中心研究
3. 完成期限及考核条件:获得资助的面上项目完成期限为3年;需通过本次基金资助,发表第一作者或末位通讯SCI论文≥1篇(Article)。
三、东院区临床研究支持项目
1. 资助金额:共支持2-5项课题,资助金额2-5万元/项,共计10万元。
2. 申请条件
(1)东院区工作的在岗职工;
(2)研究课题必须在东院区或者阎良社区开展;
(3)研究团队中必须要有副高以上职称在岗职工;
(4)在研临床研究中心资助课题负责人不得申报。
3. 完成期限及评分标准同面上项目。
4. 任务考核:建立相关数据库和标本库,中文核心论文一篇。
四、临床研究基地建设项目(备注:仅用于支持已获批的省级临床研究基地)
1. 资助金额:共支持2-3项课题,资助金额30-50万元/项,共计100万元。
2. 申请条件
(1)临床研究基地建设项目用于资助我院省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科研团队(我院省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目录见附件3);
(2)以团队模式申请,团队负责人需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3)团队5年内代表性SCI论文(2017年9月1日至今的Article,第一作者及末尾通讯作者)3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代表性SCI论文中至少1篇≥5分(Article);b. 代表性SCI论文中至少1篇发表在JCR一区或中科院SCI二区以上期刊(Article,作者顺序需为第一作者或末位通讯,中科院分区以2021年12月基础版为准);
(4)临床研究重点课题在研项目负责人不能重复申报基地建设项目;
(5)2021年度临床研究基地建设项目所在科室人员不得申报;
(6)2022年度学科临床研究中心项目建设所在科室人员不得申报。
3. 完成期限及考核条件:获得资助的基地建设项目完成期限为3年;需通过本次基金资助至少完成以下任务之一
(1)通过本次基金的资助,团队以第一作者或者末尾通讯作者发表1篇影响因子10分及以上的SCI论文(Article);
(2)科研团队作为牵头单位开展国家级多中心临床研究,以第一作者或者末尾通讯作者发表1篇中科院一区SCI论文(Article);
(3)科研团队在本项目支持下获得陕西省科技进步一等奖及以上奖项。
三、注意事项
1. 作为项目申请人,同一年度只能申报临床研究中心的一项课题。
2. 所有标书将首先进行形式审查,不合格的标书将无法进入初审。
3. 前瞻性研究项目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临床研究注册,其他项目鼓励注册。
4. 临床研究课题经费预算:根据财务部门要求,申报课题每一项的预算需要具体、详实,严格执行临床研究经费管理办法,按照预算范围报销。
四、申报要求
1. 递交材料:
(1)申请书:模板见附件1;
(2)形式审查表:模板见附件2;
(3)SCI论文首页:需标注当年影响因子。
课题如有涉及可附补充材料:①伦理审查批件复印件;②超说明书用药补充说明材料,需在文件标题处标明“超说明书用药补充说明”),所有补充材料统一装订。
以上纸质版材料递交于信息楼505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xjtuyfy_crc@163.com,文件名称“2022-重点/面上/罕见病/东院区/基地项目-科室名称-申请人姓名”。
2. 申报截止日期:2022年9月23日 18:30
3. 联系电话:85323614
4. 联系人:杨建 杨丽红(信息楼505室)
欢迎大家积极申报,如您在申请过程中有任何问题,可随时联系临床研究中心,感谢您对我院临床研究工作的支持。
临床研究中心
2022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