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时间:
新项目申报:2022年7月14日—8月25日。
项目备案:2022年7月20日—2023年1月6日。
国家级继教项目每年只能申报一次,逾期申报网站将自动关闭,则无法申报。
二、申报程序:
由继教中心统一组织网上申报,待网上系统填报完成后,打印纸质申报材料(须由系统导出打印),联系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
三、申办要求:
1.项目负责人及授课教师
(1)项目负责人须既往曾担任过国家级或省(会)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负责人。
(2)每位授课教师理论授课内容原则上不超过3学时(指导带教等情况可适当延长)。原则上本单位的授课教师占比应不低于50%。
(3)项目负责人及理论授课教师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实验(技术示范)教师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其专业应符合授课内容学科专业。
(4)项目负责人每年新申报项目不得超过2项,项目内容应为其所从事的主要专业或研究方向,且必须要承担项目的授课任务。
2.同一项目只能通过一个单位申报,且只能选择以新申报项目或备案项目的形式申请,不得重复申报。
3.项目举办
(1)在项目举办过程中,项目申办单位要在发布的通知、培训材料等醒目位置标注“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字样及项目编号,以便于学员查询及属地化监管。
(2)授课教师、内容和课程总学时等原则上不得更改,确需调整的,变动范围应控制在30%以内。
4.项目备案
扩大备案项目范围,由原备案1次调整为可连续备案2次,即:2021年获批的新申报项目,并已列为2022年备案项目的,可继续申请作为2023年的备案项目。
我院2023年可备案国家级继教项目60项,详见附件2。
四、其他
根据2017年至2022年继教项目数据整理,我院有196人可申报2023年国家级项目,(人员明细及科室已有继教项目数详见附件3),2017年以前承担过省级或国家级项目负责人的老师亦可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2023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为配合国家级医学中心建设,请各科室务必积极申报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继教中心联系人:赵媛
联系电话: 18629094705
继续教育培训中心
2022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