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内通知
关于开展“每月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7-01   文章来源:院工会委员会   责任编辑:郭俊  (点击: )

各学科、职能部门工会:

为激发广大教职工在奋进国家医学中心、推动高质量发展进程中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弘扬先进、树立典型,大力表彰爱岗敬业、争创一流、勇于创新、甘于奉献的一线工作者,激励教职工围绕中心任务,比学赶帮超,立足岗位建功立业,院工会决定在全院开展“每月之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紧紧把握国家医学中心建设、推进高质量发展目标任务,引导广大教职工以高度的使命感、责任感和荣誉感,奋发有为、锐意进取,以实际行动和扎实的工作、优异的成绩,开创医院发展新局面。

二、组织机构

成立“每月之星”评选工作组,由院工会牵头,党院办、组织统战部、宣传部、人力资源部、医务部、护理部、科技部、教学部、运营部、行风办、青工部·团委等相关职能部门组成,负责评选各项具体工作。

三、评选对象

面向基层一线,全院范围内在岗在职的教职工均可参与“每月之星”评选。党支部书记、正副主任、护士长等科室相关负责人不参评。

四、评选周期

自2022年6月1日起,每月组织一次评选。

五、评选办法

(一)基本条件:

参评者须具备以下全部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2.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恪尽职守,踏实肯干;

3.热爱集体,团结协作,有广泛的职工群众基础,社会评价好,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4.如有违纪违规、有效投诉、纠纷等情况,不予参评。

(二)量化指标:

1.坚持为人民健康服务的宗旨,落实职工和患者“双满意”标准;坚持工作数量与质量并重标准;坚持在实际工作中,探索创新、有突出贡献标准。

2.量化指标从全院每月的信息数据库中抓取,制定分类的工作业绩排行榜。

3.坚持对标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等“国考”指标,发挥导向作用,确定阶段性量化指标,客观公正排榜评选。

4、坚持对标医院中心工作任务,由评选工作组征求相关科室意见后,客观公正评选。

六、评选程序

1.推荐人选:由相关部门和科室根据量化指标的要求,提供“每月之星”的量化数据,提出推荐人选。

2.组织评选:由评选工作组按照评选办法,坚持量化标准和工作导向,对推荐人选进行综合评定,拟定人选。

3.审议评定:由工会办公室、行风办组织听取相关科室和部门工会意见后,报院工会委员会审议。

4.公示表彰:在全院范围内公示拟定人选,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每月之星”评选名单,进行表彰宣传。

七、工作要求

1.“每月之星”评选,要坚持面向临床一线,面向基层职工群众,把那些埋头苦干、勤奋努力、热心服务的医务人员推荐上来。

2.按照评选办法,量化数据指标,实事求是,不凭感觉和印象评选推荐,坚持工作透明度,广泛听取广大教职工群众意见。

3.坚持“国考”指标导向,带动广大教职工围绕国家医学中心建设、医院阶段性中心任务不断创出新佳绩。

4.开展“每月之星”宣传,营造争先创优氛围。“每月之星”荣誉称号,作为推荐工会系统先进的重要依据。

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工会委员会

2022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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