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于西安市疫情防控持续升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按照省市各级防控指挥部的要求,我院于12月27日开始低流量线下门诊开诊模式,以满足危重症患者的诊疗需求,为积极配合医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非必要不首选线下就医。现将有关临床试验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1.申办者、CRO、SMO或其他临床试验参与人员,暂时停止线下来访和工作沟通。应依托我院机构的临床试验信息管理系统(CTIMS)、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平台等多个途径协同开展相关工作。机构办和伦理办各工作人员均在线办公。
2.各项目组主要研究者PI负责安排团队成员(包括 CRC)对目前在研的临床试验项目进行梳理,与申办者共同协商,以患者疾病为中心,对需要开展研究或者随访的受试者妥善安排:
(1)在保证患者病情可控的情况下推迟来院随访,或通过电话、微信等线上方式随访,如实记录并报告方案违背。
(2)非必须来院随访受试者建议在当地进行检查,获得检查结果后研究者采用线上随访模式。
(3)若有紧急情况或病情需要必须来院随访的受试者,应提前预约并严格按照《交大一附院门诊患者就医须知》要求来院进行随访。
(4)提前告知必须来院受试者遵守医院门诊管理相关规定,对受试者随访安排独立诊室,避开发热门诊等区域,避免使用防疫专用医疗设备,不在医院内随意走动。
(5)前往我中心的受试者或其他试验相关人员,应采取充分的防护措施,按照医院划定的活动区域进行活动并严格遵守医院疫情防控的要求。避免在医院的发热门诊和疑似病例筛查区域走动,尽量缩小在医院的活动范围。
3.项目组与申办者共同制定疫情期间受试者药品发放操作规程,并报机构伦理备案,保证受试者药品发放工作。对于口服药在不破坏随机和盲法的前提下可采用快递寄送方式,药品发放接收过程做好书面记录,其他特殊情况可征求机构办及伦理办意见后实施。
4.暂停新项目立项,伦理会会议审查,协议签署及新项目启动等工作,恢复时间根据疫情转归另行通知。
5.本中心发生的SAE、方案违背等事件,研究者应通过邮件及时报告伦理委员会和机构办。
伦理委员会邮箱:xjyfyllh@163.com;
机构邮箱:xayyyljd@163.com。
6.如遇特殊情况请及时通知机构办及伦理办。
机构办联系电话:刘 妤:13186135511;
伦理办联系电话:张彩霞:13700281606。
临床药理机构办公室
2021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