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职工车辆进出院通行权限将于2021年12月31日到期,为了确保职工车辆的正常进出,现将2022年度职工车辆续缴费办理须知通知如下:
一、办理通行时效
2022年1月—2022年12月
二、办理人员范围
登记在册的正式职工、三年制职工、离退休职工、工作满五年的一年制职工、院内居住的职工家属(人员名单由人力资源部及离退休办提供)。
其他人员一律不予办理。
三、收费标准
继续按原年度收费标准续缴费,即:
院内居住的职工缴费1200元/年
院外居住的职工缴费 500元/年
院内居住的职工家属缴费2000元/年
注:院内、院外区分标准按院内(北院)有无住房来判定(住房名单由总务部房改办提供)
四、登记办理时间
自通知发布即日起至2021年12月25日止。
五、登记办理流程
(一)为了便于职工续缴费登记办理,如已于2021年9月、10月登记办理过续缴费的职工,此次将默认继续办理2022年度职工车辆续缴费手续,无须再次登记办理,费用将于2022年1月发放的工资中扣除。如有停办车辆续缴费的职工,请于2021年12月31日前致电(85324636)告知,逾期不候。
(二)如在2021年9月、10月未及时登记的过期职工车辆,要办理2022年度续缴费的,需本人前往保卫部进行续缴费登记,经汇总后上报财务部进行统一扣费。
(三)新办职工车辆通行缴费,需携带职工本人行驶证原件前来登记办理,如行驶证系配偶姓名,还需携带结婚证原件;工作满五年的一年制职工需由科室开具工作证明,经人力资源部确认后方可按要求登记办理。登记后,由保卫部开具缴费条,自行前往财务部缴费,缴费后将收据送至保卫部内勤办公室即可。新办车辆仅针对首次办理的,且行驶证系职工本人或配偶的予以办理,其他关系不予办理。如通过伪造行驶证或伪造职工家属证件办理的车辆,一经发现将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四)家属及职工如有休假、出国等情况,当月工资不够扣除者,需由本人前往保卫部开具缴费条,自行前往财务部续缴费,缴费后将收据送至保卫部内勤办公室即可。
(五)车辆停放区域将默认前期车辆停放区域,如无特殊情况不予变更。
(六)车辆信息如有变更,需持职工本人(或配偶)行驶证、结婚证前来保卫部内勤办公室进行变更登记。
保卫部
2021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