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患者因病情需要使用基本医疗保险范围以外的药品、材料等诊疗项目时,必须征得患者或其家属的同意,由主管医生填写《医保合疗患者知情同意书》(简称“自费协议”),由患者及家属签字认可后方可使用,医护人员在使用前应告知患者或家属,此项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报销。“自费协议”待出院时随住院病案存档。自费协议具体填写内容如下:
1. 在《医院综合管理系统》中,即:院内HIS系统中,所有被定义为“非医保”、 “医保限量”项目中超出“医保限量”的部分。
2. 医疗保险患者住院治疗期间,个人要求做的检查、治疗和要求使用的服务项目、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