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法期刊与非法期刊
期刊分为正式期刊和非正式期刊,正式科技期刊是由国家新闻出版署与国家科委在商定的数额内审批,并编入”国内统一刊号”,办刊申请比较严格,要有一定的办刊实力,主编与副主编必须由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担任,对编辑人员的素质名额都有一定的要求,正式期刊有独立的办刊方针。非正式期刊是指通行政部门审核领取”内部报刊准印证”作为行列内部交流的期刊(一般只限行业内交流不公开发行),但也是合法期刊的一种,一般正式期刊都经历过非正式期刊过程。非法期刊系没有通国家新闻出版署和国家科委批准也没有注册为”内部刊物”的非法出版物,以营利为首要目的,收取高额的版面费,在技术上和政治上不负责任,不能在国内公开发行或内部发行,它们通常是在国外花300元购买一个ISSN刊号来欺骗作者及读者。
二、期刊刊号问题
凡通过新闻出版署和国家科委审批的正式期刊均编入了”国内统一刊号”,正式期刊的刊号是由国际标准刊号(ISSN)和国内统一刊号(CN)两部分组成,”CN”是中国国别代码,缺少”国内统一刊号”或”内部报刊准印证”都可认为是中国国内的非法期刊,国家不认可,也不准在中国国内发行的。
三、识别公开发行的正式期刊方法
国内公开发的期刊允许在国内外发行,有国内统一刊号,其刊号结构式为:CN报刊登记号/分类号,只有ISSN国际刊号而无国内统一刊号不允许在国内公开发行,有的虽印有CN(HK)或CNXXX(HK)/R这不是合法的国内统一刊号需注意,正式期刊一般有国内主管单位,并有详细的通信地址和印刷出版地都在国内,除自办发行外大多通过邮局征订和发行,故常常有邮发代码。而非法出版物一般没有国内统一刊号,即使”内部报刊准印证”也没有,没有国内明确的主管单位,通信地址不祥,常常以XXX信箱收稿,印刷出版地都在大陆以外。以便逃避查处,当然不可能有邮发代码了。
CN刊号标准格式是:CN XX-XXXX,其中前两位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区号,其中印有CN(HK)或CNXXX (HK)/R这不是合法的国内统一刊号。
11.北京市 12.天津市 13.河北省 14.山西省 15.内蒙古自治区 21.辽宁省 22.吉林省 23.黑龙江省 31.上海市 32.江苏省 33.浙江省 34.安徽省 35.福建省 36.江西省 37.山东省 41.河南省 42.湖北省 43.湖南省 44.广东省 45.广西壮族自治区 46.海南省 50.重庆市 51.四川省 52.贵州省 53.云南省 54.西藏自治区 61.陕西省 62.甘肃省 63.青海省 64.宁夏回族自治区 65.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四、刊号识别
中国标准刊号由国际标准刊号和国内统一刊号两部分组成。
1 主体内容与适用范围
1.1 主题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中国标准刊号的结构及其印刷与存储格式,使在中国登记的第一种报纸和期刊的每一个版本都有一个唯一的标准编码,为利用计算机或其他现代化技术进行报刊的出版发行和信息交换得到更高的效率和可靠性,也为图书情报部门的报刊管理和服务创造方便条件。
1.2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今中国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正式登记的报刊和期刊。所有批准登记的报刊,不论其发行范围如何,均可分配国内统一刊号。其中公开发行的报刊还可分配国际标准刊号。
2 引用标准
GB 2659《世界各国和地区名称代码》 GB 2260《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
3 中国标准刊号的结构
中国标准刊号(CSSN)一个以”ISSN”为标识的国际标准刊号(International Standard Serial Numbering,缩写为ISSN)和一个以中国国别代码”CN”为标识的国内统一刊号两部分组成,其一般格式如下: ISSN ××××-×××× CN ××-××××/YY 例如:ISSN 1000-0097 CN11-1340/G2
3.1 国际标准刊号(ISSN)
国际标准刊号等效采用国际标准ISO 3297《文献工作--国际标准连续出版物号(ISSN)》。 按国际表标准ISO 3297 规定,一个国际标准刊号由以”ISSN”为前缀的8位数字(两段4位数字,中间以一个连字符”--”相接)组成。如”ISSN 1234-5679”,其中前7位为单纯的数字序号,无任何特殊含义,最后一为位计算机校验位,其数字根据前7位数字依次以8-2加权之和,以11为模数按附录B所示的方法计算得到。在前缀ISSN与数字之间应空一个字距。
3.2 国内统一刊号 国内统一刊号以GB 2659
所规定的中国国别代码”CN”为识别标志,由报刊登记号和分类号两部分组成,前者为国内统一刊号的主体,后者为补充成分,其间以斜线”/”隔开,结构形式为: C报刊登记号/分类号
3.2.1 报刊登记号
一个报刊登记号为定长的6位数字由地区号(2位数字)和序号(4位数字)两部分组成,其间以连字符”-”相接,亦即:报刊登记号=地区号+序号。
3.2.1.1 地区号
按GB 2260所规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区代号给出。
3.2.1.2
序号由报刊登记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管理部分分配,各地区的刊号范围一律从0001-9999,其中0001-0999统一作为报纸的序号,1000-4999统一作为期刊的序号,5000-9999暂不是使用。
3.2.2 分类号
分类号作为国内统一刊号的补充成分用以说明报刊的主要学科范畴,以便于分类统计、订阅、陈列和检索。一种报刊只能给定一个分类号。
3.2.2.1
期刊按《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的基本大类给出,其中文化教育(G类)、自然科学(O类)和工业技术(T类)的期刊按该分类法的二纸类目给出(参见附录C)。
刊物分类字母后缀表示(刊物子母标码)
A 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
B 哲学
C 社会科学总论
D 政治、法律
E 军事
F 经济
G 文化、科学、教育、体育
H 语言、文字
I 文学
J 艺术
K 历史、地理
N 自然科学总论
O 数理科学和化学
P 天文学、地球科学
Q 生物科学
R 医药、卫生
S 农业科学
T 工业技术
U 交通运输
V 航空、航天
X 环境科学
Z 综合性图书
如《保定师专学报》国内刊物的国内注册号:CN13-1238/G4,后缀为G4,表示该刊物属于教育类刊物。
3.2.2.2 报纸暂不加分类号。
4 中国标准刊号的印刷与存储格式
4.1中国标准刊号应印在每期报刊的固定显著位置及版权说明位置处。它的两部分可合在一起印刷,也可分开印刷。对于报纸,中国标准刊号印应在其刊头下方,其中国国际标准刊号(ISSN)在左,国内统一刊号在右。对于期刊,中国标准刊号除应印在版权标识位置处外,还应将国际标准刊号(ISSN)部分印在封面的右上角,国内统一刊号部分印在封四下方。
4.2对于不具有国际标准刊号(ISSN)的报刊,按4.1所规定的位置单独印刷国内统一刊号。
4.3对于向国外发行的报刊,允许在国际标准刊号(ISSN)之前加印中国国别代码”CN” 如:CN ISSN 1000-0097
4.4对于通过邮局系统发行的报刊,允许在国内统一刊号之前,加印邮政标识符号,但此标志不得视为刊号的一部分。
4.5中国标准刊号各部分的印刷字体均不应小于13级照排字(新五号黑体字)。
4.6当在计算机内部或机读磁带上存储中国标准刊号时,可在国际标准刊号字段内省略ISSN及连字符,在国内统一刊号字段内省略CN及连字符,以节省存储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