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质控中心
陕西省质量控制中心工作制度
发布时间:2010-11-09   文章来源:陕西省护理质量控制中心   责任编辑:  (点击: )
1、在省卫生厅医政处的领导下,负责陕西省二、三级医院临床护理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
2、根据卫生厅的工作安排制定中心的工作目标及工作计划,并逐项落实。
3、规范并制定全省二、三级医院临床护理质量控制标准,专业技术评估标准和质量考核细则。
4、按照省卫生厅工作部署,制定护理质量检查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对护理质量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纠正措施,保持持续改进。
5、督促、指导各级医院落实护理质量控制标准,提升护理工作质量。
6、质控中心每年召开一次例会,反馈省卫生厅对护理质量工作指导意见及省护理质量工作现况,提出改进意见和持续发展目标。
7、负责对全省二、三级医院护理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和岗位培训工作,提高护理人员素质。
8、每年底召开“中心”专家委员、专业质控人员会议,总结、审核当年工作目标完成情况,提出下一年度工作计划。
9、质控中心各位委员要认真履行职责,竭尽全力,使护理质量管理水平不断提升,质控体系不断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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